来源:武汉劳动工伤律师 网址:http://www.ldgswh.com/ 时间:2016-07-25 11:07:44
劳动部门已鉴定为工伤,但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仍未出来,工厂是否有义务先解决吃住上的问题?”昨日,23岁的云南小伙黄跃滔很茫然,因工伤失去左臂,丧失了劳动能力,如今吃住犯了难。
小黄是一名机台操作工。今年2月25日,他在上班期间,左手臂不慎被卷进滚筒机,事发后,小黄立即被送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救,但最终没能保住左臂,医院对他实施了左上肢高位截肢手术,他也丧失了劳动能力。
“当时工厂垫付了4万多的医疗费用。”小黄说,之后工厂提出赔偿26万,但在是否安装假肢这一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协商未果。因此,小黄选择通过劳动部门工伤鉴定进行索赔。
据了解,今年9月1日,福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确定小黄为工伤,但属几级伤残,鉴定结果并未出来。小黄认为,虽然目前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未出来,但工厂有义务先为其解决生活上的难题。
昨日,记者联系了小黄所在公司吴姓负责人,他称在外面谈事情,15分钟后给记者回复。但直到昨日记者截稿时,未收到其任何回复。
对此,福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委员会的郭主任表示,在《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60天内,看该公司是否提出行政复议。如果该公司提出行政复议,在此期间,伤者有权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资、生活费等部分裁决,并通过法院执行;否则,需待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该公司才需要依法行使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