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劳动工伤律师 网址:http://www.ldgswh.com/ 时间:2016-09-05 11:09:46
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员工李洋在参加公司组织的篮球活动时猝死,李阳的家人将可口可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6万余元。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2008年9月,李洋与可口可乐公司部分员工在某健身馆打篮球。不久,同事突然发现在场外休息的李洋瘫倒在地,不省人事。李阳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医院诊断其为猝死。事后,可口可乐公司为李洋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年11月,管委会作出了《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对此结论,李洋的家人无法接受,申请了行政复议。
但上级部门在收到复议申请后,认为可口可乐公司与李洋的劳动合同约定,李洋从事的工作岗位执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其在篮球场进行的体育活动是下班后进行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视同工伤认定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李洋的家人认为,打篮球是公司组织的活动,且可口可乐公司提供的2007年10月的体检报告中已显示,李洋的心脏不太正常。然而,公司并没有向李洋告知,并让其参加篮球活动,最终造成其意外身亡,主观上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