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劳动工伤律师 网址:http://www.ldgswh.com/ 时间:2016-11-27 14:11:25
工伤申报工伤事故发生后,或职业病诊断和因工伤旧伤复发之日起,企业应当在15天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书面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和职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时,企业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在申报工伤时与企业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