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耕田

武汉劳动工伤律师

WUHAN LAWYER
15527739456

律师文集

杨耕田

联系我们

  • 姓名:杨耕田
  • 手机:15527739456
  • 邮箱:2863598294@qq.com
  • 证号:14201201510773482
  • 律所: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省委旁洪山礼堂综合楼三楼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

退休老人应聘后受伤要求工伤赔偿被驳回

来源:武汉劳动工伤律师 网址:http://www.ldgswh.com/ 时间:2016-08-18 11:08:19

本报讯年过六旬的镇江新区林大爷很苦恼,他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出于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为什么不属于工伤呢?昨天,记者在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获悉这起特殊的“工伤”案件。

林大爷是一位老会计,退休后应聘到镇江新区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9年3月8日,他正在电脑前制作报表时,因电脑突然爆炸而受伤,不仅花去1.7万余元医疗费用,还导致右眼失明。林大爷要求公司给予工伤赔偿遭到拒绝,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时,也被告知虽然事故发生在工作中,但不属于工伤。于是,林大爷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工伤赔偿。

法院审查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林大爷已年满65岁,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他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当属无效,自然不能称为职工,也不再是《工伤保险条例》所保护的对象。法院建议林大爷将工伤赔偿变更为人身损害赔偿,若坚持要求工伤赔偿,将被驳回起诉。针对很多老年人退休后应聘再干的状况,法官建议他们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雇佣合同》,明确雇佣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其它待遇等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不测,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权利。

(兴园万凌云)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法律168小孟摘录
律师微信
武汉劳动工伤律师

扫一扫关注我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律师

杨耕田 杨耕田